为保障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位论文水平,促进2025届拟毕业硕士研究生顺利通过论文答辩,结合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制定预答辩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长:杜何为
副组长:李真顺,万波
组员:全体硕士研究生导师,杨笑彦,章崇烁
二、预答辩时间
2025年3月28日之前完成。
三、预答辩对象
2025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毕业硕士研究生。
四、预答辩程序
1、预答辩专家组成:3名及以上硕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2、预答辩小组成员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预审,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经过预审和修改后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按正式答辩的方式进行,学生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
3、预答辩小组采取评议方法作出通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对有争议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未能通过预答辩的要根据预答辩组专家意见认真进行修改,两周后再次预答辩,通过后才能进行后续学位申请环节,否则延期毕业。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导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3月20日之前将预答辩日程安排交至杨笑彦老师,同时邀请督导委员参加预答辩工作。
2.预答辩通过后2日内将《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审核表》交至行政楼306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