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及《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李锦燕等32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孙莹等263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到河滨公寓4栋102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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