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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顾正新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8:55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顾正新生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级顾正新生助学金评选和2022级获助学生资格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级顾正新生助学金评选

(一)资助对象

按规定在长江大学报到的2023级全日制湖北学籍(高考时学籍在湖北)普通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10000元/人,我院最多推荐候选人数1人。

资助款分两次发放,新生入学当年发放5000元/人;大二上学期对获资助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5000元/人,考核不合格取消资助资格;大三上学期,有需要和表现优秀的受助学生可以申请追加资助,考核通过即可追加5000-10000元/人的资助,每年最多追加5名学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当年长江大学的湖北学籍本科新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属于以下其中类型之一者:

1)脱贫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孤残学生;

4)烈士子女;

5)农村特困救助学生;

6)家庭遭遇重特大自然灾害(疫情)或重特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致困的学生;

7)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且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

8)城镇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经济贫困家庭学生;

9)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致困的贫困家庭学生。

4.承诺获资助后,主动奉献爱心、积极服务社会、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

5.心怀感恩,承诺毕业后,在经济能力可以承受的情况下,积极回馈“长江大学顾正助学金”项目不少于资助金额。

6.同年获新生奖学金的学生不重复奖励或资助。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向学院提交《长江大学顾正新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证明材料至河滨4105办公室。

2.学院初评。学院将初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信息填入《2023年顾正新生助学金推荐信息表》(附件3),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答辩: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初审申报材料无异议后,召集评委,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落选学生,学校将给予本年度校级助学金。

4.审核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受助学生名单至学校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及顾正先生备案。

5.资金发放: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办理银行卡发放。

三、材料报送

请报名的同学务必于11月15日(周三)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2422582310@qq.com,纸质材料交至河滨公寓4105办公室。

1)《长江大学顾正新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武汉校区报送扫描件。

2)感谢信一封(手写,1000字)。

3)《2023级顾正新生助学金推荐信息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长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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