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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命科学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6:41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严格认真做好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将有关工作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金额

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共有2个指标,奖金额度为每生8000元。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特别优秀本科学生。

具有以下情况的本科生不能参评: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2. 参评学年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评审标准

(一)本科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 成绩条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10%以内”指“四舍五入”之前“≤10%”;如学院未实行综合考评,可只依据学习成绩排名进行评定。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须保持一致。

4. 参评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 附件1 《2023-2024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手写签字)

2. 附件2  《2023-2024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3.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学院初评

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上报的材料,按1:3比例择优进入答辩评审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因素,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将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三)申诉处理

对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和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及时受理并予以妥善解决。

五、注意事项

(一) 时间安排

1. 10月8下午两点至晚上将个人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河滨公寓4栋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30723598@qq.com;

2. 10月9日至12  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

3. 10月12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表格填写

严格按照附件1中申请审批表所附“填写说明”要求进行填写,填表时注意: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必修课门数应该相同(如果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自由选课,需单独备注并提供支撑材料),且成绩排名分母(即总人数)应该一致。

(三)诚信要求

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诚信问题,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长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4930

附件1-1 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 2023-2024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初审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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