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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5:05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通知〔20234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科学规范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在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作用,激发我院教师投身本科教学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教范围

同行评教的对象是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听课范围为学院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

二、实施细则

1)听课人员:学院全体专任教师。

2)听课次数: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3)听课要求:

首先由听课教师自行制定听课计划并报给所在系部,系部再根据汇总的听课计划,结合听课次数及范围要求对听课计划进行调整,以确保本系开设的所有课程全覆盖。调整后的听课计划报学院备案。每学期听课任务要求于16周前完成。

听课过程中,听课教师应了解授课教师在教学态度、教学纪律、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课堂效果、教学素养、教学改革、立德树人等方面情况;了解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获益情况,以及对该课程教学状况的反映与要求,及时填写《长江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同行评教)》,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整改意见。

听课结束后,听课教师须按照学校要求向学院提交纸质《长江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同行评教)》,学院归档保存。本学期提交材料的时间不得迟于第17周。

三、实施要求

1)同行教师要本着对同事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教学质量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自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积极提出意见与建议。

2)未达到规定听课次数者,年底按500/次扣除绩效。

3)同行评教的反馈信息将作为教师改进课堂教学的依据之一,并将逐步应用到教师的评优和奖励中。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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