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长江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3号)文件精神及《关于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阶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阶段检查、结题验收对象
1.结题验收对象:2022年立项的所有创新训练项目。
2.阶段检查对象:2023年立项的所有创新训练项目。
二、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14:00
2、答辩地点:西校区行政楼323会议室
三、答辩要求
1.项目负责人准备3分钟PPT进行答辩,答辩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研究成果展示。
2.参加答辩的负责人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答辩现场,拷贝PPT。
3.每个项目PPT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3分钟之内,评委质疑、点评2-3分钟,评委提问答辩过程中请项目小组成员做好笔录,答辩意见作为项目报告修改的重要参考。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