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长江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杜何为、谢作喜
成员:高梦祥、熊涛、李真顺、陈卉
纪检委员:万波
秘书:谈娆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杜何为
成员:高梦祥、熊涛、李真顺、陈卉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二、推荐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6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报名及材料审核(9月4日-9月8日下午17:30)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1),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交材料视为放弃。学院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的真实性和奖励加分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2、学生答辩(9月10日前)
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要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公布名额分配方案(9月11日前)
根据《管理办法》,具体名额待学校核拨后,学院公布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4、资格审核名单公示(9月12日-9月13日)
学院对通过推免资格审核的学生以专业(产业班、卓越班不单独排名)为单位,依据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由高到低在学院网站公示2天。
5、拟推免名单公示(9月14日—9月16日)
根据学校核拨给学院的名额数,分专业按照分配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被取消或主动放弃推免,则候补人依排名顺序递补。
五、其他说明
1.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予补报。
2.学院依据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专业排名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排名推荐)。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3.在审核、公示期间,若发现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主放弃推免,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顺次递补。
4.在推免期间,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新的文件或通知出台并与本方案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新文件或通知为准。
5.未尽事宜,以学校职能部门解释为准。
六、问题咨询、反馈渠道
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学院咨询。
咨询电话:0716-8066399,邮箱:273146826@qq.com。
举报、投诉电话:0716-8066100,邮箱:249279957@qq.com。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8月28日